南方日報訊 (記者/黃少宏 實習生/孔德益)記者昨日從廣州市法制辦獲悉,新近印發的《關於在工程建設領域進一步加強建築施工竹腳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禁止採用單排竹腳手架,雙排竹腳手架的搭設高度不得超過9米。據悉,《通知》是由廣州市建委發佈的,有效期5年。
  不過,腳手架的使用並非簡單“一禁了之”。未納入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管的村鎮範圍臨時性建築和限額以下小型工程,《通知》要求,對使用竹腳手架應從嚴管理。如使用竹腳手架,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工程開工前向鎮相關監管部門領取工程開工備案證明時,需提交竹腳手架專項施工方案。
  為了規範腳手架使用,《通知》明確,嚴禁受力桿件鋼竹、木竹混用;竹腳手架不得作為模板支撐架,不得作為結構受力架體使用。使用竹腳手架必須編製專項施工方案,方案包括架體搭設和拆除的程序和方法、質量保障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等,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
  在作業要求方面,竹腳手架搭設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且取得省級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築架子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做到持證上崗。竹腳手架搭設完畢後應由建設、施工等單位進行檢查驗收,驗收合格才能使用;臨街搭設腳手架時,外側應有防止墜物傷人的安全防護措施;結構工程竹腳手架只允許一層作業;裝飾工程竹腳手架可兩層同時作業;不得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處進行挖掘作業。  (原標題:廣州禁用單排竹腳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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