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衢州11月27日電(施佳秀 洪俊傑 賴之初)三名80後聾啞小伙組成盜竊團夥,作案時,他們1人故意拿東西不給錢,引店主追出索要,1人望風,另1人趁機潛入店內行竊。利用這招調虎離山計,3人多次盜竊成功。記者27日從浙江龍游法院獲悉,三名小伙分別被執行有期徒刑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12000元。
  呂女士在浙江龍游經營一家左鄰右舍超市。2012年6月16日,呂女士獨自在店中。下午1時許,店里進來一名小伙子,二話不說就拿起櫃臺上的一瓶“枝江大曲”、一瓶“勁酒”、一瓶“五加皮”拎著往外走。見店內東西被人莫名其妙拿走,呂女士趕緊離開收銀台追出店外。
  在店外100多米的地方,呂女士攔下了拿酒的男子,並責問他為什麼要隨便拿東西。拿酒的男子嘴裡咿咿呀呀說了一大通,同時用手比劃。呂女士這才發現這小伙子是聾啞人。經過一通艱難的交涉,呂女士從該小伙手中拿回了三瓶酒。
  回到店里後,下午2點多,呂女士打開櫃門準備拿柚子吃,隨手將放在柚子上面的手拎包拿出來,這時她感覺不對,包很輕的樣子。她就馬上打開包,大吃一驚,裡面的35500元現金不見了。呂女士這才明白,自己中了調虎離山計。等她再次追出店外時,那名聾啞小伙已不見蹤影。呂女士趕緊報了警。
  隨後,龍游警方抓獲本次作案的被告人侯某、大劉(化名)、小劉(化名)三人。
  經審查,三名80後被告人都是聾啞人,來自河南、吉林等地,因為不想工作,就結夥四處流竄盜竊,之前3人曾在浙江磐安縣用類似的手段盜竊。
  經依法審理後,法院認為侯某、大劉、小劉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三被告人判決宣告後,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漏罪(磐安盜竊),應實行數罪並罰。遂法院判處侯某、大劉、小劉有期徒刑1年至1年2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連同原判期刑,決定執行有期徒刑4年3個月至4年11個月不等,並處罰金人民幣12000元,責令退賠人民幣33500元返還被害人。(完)
  (原標題:三名80後聾啞小伙“組團”盜竊 數罪並罰分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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